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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Apr 3, 2024 9:03:24 GMT
首先要明確信用的概念,即信用是建立在信任、商業誠信的基礎上的,誰承擔了未來的義務,誰所做的承諾就有望得到履行。信用這個字的字源來自拉丁文creditum,credere,即信任、有信仰。 這樣,可以說信用是交換的延伸,使交換在空間上進行,獲得了新的維度,也可以在時間上進行。這是使用他人資金的授權。這也是信任的概念運用在商業上。 若昂·歐納皮奧·博爾赫斯 (João Eunápio Borges) 用以下的話討論了信用的概念: 「因此,在說『信用標題』是什麼之前,有必要從我們學科感興趣的方面來記住信用的概念。在任何信貸操作中,總是會發生當前和當前價值與未來價值的交換。在分期付款銷售中,賣方以商品(當前價值)交換買方未來付款的承諾。在貸款或任何類型的貸款中,債權人的當前付款對應於債務人的未來付款。 因此,從經濟角度來說,信用就是對未來義務的協商。是利用這項 黎巴嫩 電話號碼 未來義務來開展當前業務。簡而言之,正如沃納桑巴特(Werner Sombart)所說,它是賦予那些沒有必要金錢來實現這一目標的人的購買力」1。 也就是說,可以得出結論,信用在商業中至關重要2,以促進資本流通,從而為商業活動提供更大的商業機會,因為通過信用授予,廣大人民群眾開始設想獲得具有更大表達價值的商品的可能性,因為現金支付會抑制需求。 因此,需要將信用具體化,以提高企業經濟活動的安全性。 顯然,在提到意大利人凱撒·維萬特(Cesare Vivante)關於信用證的著名表述之前,我們不能談論任何定義或概念:“信用證是行使其中提到的字面和自治權利所必需的文件” 3。 凱撒·維萬特(Cesare Vivante)的概念幾乎完全被學說所接受,因為它具有天才性,因為它匯集了學分標題的基本原則,即卡圖性、字面性和自主性。 De Plácido e Silva 將信用標題定義如下: 「在法律術語中,所有權用於表達或表明權利的法律原因或法律依據。因此,它表明了權利的法律起源或來源,其主體,無論是主動還是被動,出於同樣的原因,被稱為持有人。” 4 . 因此,信用權一詞被正確地用來指稱信用權被制定或具體化的文件或書面資料。 對 João Eunápio Borges 來說,信貸工具是「一種文件,其中債務人未來分期付款的承諾得以實現並納入債權人當前分期付款的支付中」5。 《民法典》非常明確地以 Cesare Vivante 大師的闡述為基礎,他在動詞中規定了第 887 條:「信用證是行使其中所包含的文字和自治權利所必需的文件,只有在滿足以下條件時才產生效力:法律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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